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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嵊泗县物流仓储产业园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申请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嵊泗县祥麟建筑有限公司承包的嵊泗县物流仓储产业园项目EPC(涉及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符合《舟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舟人社发〔2022〕45号)第十条关于“在签订施工合同前3年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之情形,经该单位提出申请,由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拟同意该项目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 2023年3月31日— 2023年4月8日(公示期满后,该项目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单位: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

  联系地址: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3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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