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万宁市商务局预算公开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商务(部门或单位)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商务(部门或单位)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头部部分万宁市商务局(部门或单位)概况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招商引资、会展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招商引资和会展业发展的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编制全市商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万宁市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总部经济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推进市内流通产业供给侧改革,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推动流通标准化建设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组织实施市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促进工作,策划组织市各种招商活动,拟定全市鼓励外来企业投资优惠政策并督促落实,协调解决投资者的投诉。
(六)负责全市会展行业的统筹协调、促进与服务工作,指导会展设施、展馆的规划建设;负责推进电子商务交易服务业态发展,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
(七)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推进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指导全市******市场(含现货大宗产品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九)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
(十)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和相关对外援助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进出口贸易,推进进出口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工作,依法监督市内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十二)集中办理商务领域各项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一般性文件的审核;负责会务、文秘、机要、档案、信访、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办公室文电处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起草有关综合性文稿、重要报告;负责政务信息报送、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内外工作的协调督促,承担有关专项或重点工作事项的督办事项,承担局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事项的督促检查;负责负责机关日常行政管理,承担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后勤保障事项;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监督实施;负责编纂商务简报、商务年鉴、大事记、史志等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秘书工作。(二)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发展岗。承担局推进自贸试验区(港)建设日常工作,落实局推进的自贸试验区(港)改革试验任务;指导实体零售行业创新、智慧商圈(智慧店铺)管理;执行国家对外贸易政策,负责对全市外贸行业进行指导,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指导出口产品基地建设,推进出口贸易标准化;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和对外贸易市场开拓工作;负责执行国家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全市外资投资工作,协调推进外商投资环境建设;负责全市外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组织境内外贸易促进活动;配合推进离岛免税政策,实施市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负责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政策,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推动企业“走出去”。负责口岸管理相关工作。(三)市场运行管理岗。负责承担重要消费品市场、生活必需品市场和重要生产资料运行监测、分析、预警和调节工作;牵头商贸流通业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市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商务领域促进消费措施和政策,组织开展全市性消费促进活动,对全市消费市场运行情况进行预测分析;指导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指导全市******市场(含现货大宗产品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农贸市场规划布点与建设改造,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优化农村和中小城镇商业网点布局;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对接;负责落实省、市政府“菜十条”有关工作,组织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再生资源回收、成品油流通、旧货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药品流通、散装水泥、二手市场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废旧汽车的回收和拆解工作。(四)招商和会展管理岗。负责拟定全市鼓励外来企业投资优惠政策并督促落实;制订和实施全市商务招商引资工作计划;负责外来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报批和项目的登记,管理市政府外驻办事机构并指导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管理在本市设立的外来投资企业和办事机构;组织编制全市招商项目库,建立招商信息跟踪库;负责外来企业企业(项目)的跟踪服务,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投资软环境,协调解决投资者的投诉;负责拟订全市会展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展行业的统筹协调、促进与服务工作;负责组织策划各种会展和招商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国(境)外有关投资促进活动;指导会展设施、展馆的规划建设。(五)服务贸易管理岗。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贸易(含技术进出口)、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促进服务外包发展,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直销、单用途商业预付***、汽车销售(含新能源汽车)的监督管理;负责商贸领域品牌建设、老字号等相关工作;推动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配送、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负责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电商扶贫工作;负责推进电子商务交易服务业态发展,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扶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指导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此部分内容)
纳入万宁市商务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万宁市商务局(部门或单位)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2024年预算公开表(新).xlsx
第三部分万宁市商务局(部门或单位)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万宁市商务局(部门或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万宁市商务局(部门或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12.33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712.3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282.37万元、上年结转429.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712.3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9.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96万元、农林水支出429.8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3.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7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万宁市商务局(部门或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商务局(部门或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12.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41.85万元,主要是单位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9.09万元,占50.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5万元,占2.16%;、卫生健康支出251.96万元,占14.71%;、农林水支出429.86万元,占25.1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3.11万元,占6.02%;、 住房保障支出21.37万元,占1.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20.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4.8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24年预算数为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万元,主要是招商引资项目费用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9万元,主要是项目费用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4.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88万元,主要是单位社保基数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5万元,主要是单位社保基数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5万元,主要是单位社保基数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40.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52万元,主要是单位社保基数调整。
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29.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0.04万元,主要是单位项目减少。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43.55万元,主要是单位预算减少。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91万元,主要是单位预算减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1.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64万元,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关于万宁市商务局(部门或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万宁市商务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530.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8.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31.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四、万宁市商务局(部门或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万宁市商务局(部门或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2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30%。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预计招商引资项目增加,计划接待150批650人。
(二)万宁市商务局(部门或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本单位2023-2024年均无此项预算经费。
五、关于万宁市商务局(部门或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商务局(部门或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六、关于万宁市商务局(部门或单位)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万宁市商务局(部门或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万宁市商务局(部门或单位)2024年收支总预算1712.33万元。
七、关于万宁市商务局(部门或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商务局(部门或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1712.3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29.97万元,占25.11%;经费拨款收入1282.37万元,占74.89%;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41.85万元,主要是单位项目减少。
八、关于万宁市商务局(部门或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商务局(部门或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171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37万元,占30.97%;项目支出1181.97万元,占69.02%。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41.85万元,主要是单位项目减少。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4年万宁市商务局(部门本级或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1.55万元。
2024年万宁市商务局(部门或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商务(部门或单位)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4年商务(部门或单位)27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282.3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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